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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将主收失能失智困难老人

   日期:2014-01-19 11:23: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258信息网    浏览:54    
核心提示:朝阳区寸草春晖养老院护理员正在为老人称体重。京华时报记者王海欣摄  关注老龄化  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朝阳区寸草春晖养老院护理员正在为老人称体重。京华时报记者王海欣摄

  关注老龄化

  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许多代表纷纷针对养老问题提出了议案。其中,梁小虹等1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北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被列为市人大第1号议案。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表示,针对老人入住养老院的评估办法,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制定中,今年有望出台。今后老人入住养老院需进行评估;公办养老院也将重点接收失能、失智等政府兜底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院入住排长队的现象或将不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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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养老院住着谁?

  健康老人居多系资源浪费

  “经常在电视上看到,一拍养老院,里头住的老人都是活蹦乱跳、载歌载舞的。这是养老院吗?真正的养老院里,老人应该是卧床不起的。”

  ——丰台区阳光敬老院院长王新光

  作为北京市的“头号”公办养老院,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不断被老人和媒体关注。这个拥有编制、由政府拨款的养老院,是首都养老服务机构的窗口单位,曾接待过多位高层领导和外宾。诸多的老人希望能入住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

  去年,有媒体报道,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一张床位要等166年。据了解,不仅仅是正在排队的老人,即便是已经入住这里的老人,有很多都是健康、生活能自理的老人。

  2013年11月,市人大代表对养老院进行集中视察时,有代表提出,一些养老院里住的都是健康老人,真正失能老人却住不进来,这是一种资源浪费。

  据了解,北京市现有的8万张养老床位中,有不少是空置的,“一些乡镇政府办的敬老院,其养老床位空置达到百分之四五十。”但另一方面,北京现有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0万,尽管床位有空置,但诸多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仍得不到满足。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目前很多养老床位仍属于休养性质,但实际上带有康复、护理的护养床位是目前北京最缺乏的,也是在老人卧床不起不能自理或半自理时最需要的。

  据了解,在现有的8万张养老床位中,有护养功能的床位仅占一半左右。不过,李红兵表示,在十二五期间,北京新审批建设的养老机构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中,“80%以上的养老床位应具有护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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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如何接收老人?

  进行评估能力做针对服务

  “入院评估,首先是对老人的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对老人的精神状态评估,提早辨别出痴呆或精神障碍者,可以给他们针对性服务。”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

  日前,民政部下发的意见提出,公办养老机构应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兜底作用。

  北京市去年10月下发相关《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发挥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基本的供养、护理服务。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相关部门将对入住养老院老人的生理、心理、经济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评估结果会作为老人是否适合入住的依据。

  对于健康老人,李红兵表示,民政部门力推的是居家养老,“就算要住进养老院,更多的也是走市场的路子,自由选择社会化的养老院,养老机构要优先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办、公建养老机构更得如此。”

  “这个入院的评估,它不以老人有钱没钱作为前提,而是以养老机构的基本定位作为前提的,首先是对老人的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同时也会对老人的精神状态评估,比如老年痴呆、有精神障碍的一些老年人,提早辨别出来后,可以为他们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李红兵介绍,老人入住养老院评估今后将成为一项制度。

  对于已经入住的老人,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出台后,民政部门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开展,借此解决入住难、排队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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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老人政府该管?

  调研兜底对象拟出台规定

  “许多失依、失养但不失能的老人,完全可以居家生活、社区管理,并不一定要由养老机构来托底,政府可从救济角度,解决他们的生活来源问题。”

  ——丰台区阳光敬老院院长王新光

  据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尽管养老机构将在今年全面开展公建民营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建公营的养老机构会消失,“比如说一福这样有编制的养老机构仍然会保留,但会着重在服务对象上进行转型。今后,公办公营机构要回归到其本身的责任,主要承担政府兜底对象的接收工作。”

  丰台区阳光敬老院院长王新光认为,政府兜底的对象应包括失能(无自理能力)、失养(无经济收入)、失依(无亲属依靠)的老人,“三失都具备的老人,应作为政府主要托底的对象。”

  他表示,政府兜底的对象应区分老人具体情况,比如,有些失依的老人可能自身经济条件非常好,对养老方式的选择面较大;有些失能的老人可能并不失依,家属也有条件照料,这些人也可不作为政府兜底的对象。再比如,许多失依、失养但不失能的老人,完全可以居家生活、社区管理,并不一定要由养老机构来托底,对其中失养人员,政府完全可以从救济的角度,来解决他们的生活来源问题。

  政府到底应该对哪些老人进行兜底?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民政部门正在对兜底对象这部分群体进行调研设计,相关规定以及老人入住养老院的能力评估办法,预计在今年可以出台。

  记者了解到,低收入、失能失智、失独等存在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群体,将有望获得政府部门的福利保障。

  □代表观点

  为老服务入政府绩效

  梁小虹等13位代表指出,为使我市养老服务事业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均衡化,建议大力做好为老服务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宣传严峻的老龄化形势以及推进为老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并将为老服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中。

  此外,在市财政的投入中,也要保障养老专项资金的落实,养老资金应当按照各地区老人数量的比例进行投资,预算也应当随市国民经济收入的提高逐年按比例提高。

  建设“社区托老所”

  文宗瑜等24位代表提出应建设“社区托老所”,因为其较养老院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优势,并且可以与居家养老形成相互支持,方便家属接送老人,而且子女不在家,还可将房子委托给托老所管理,使老人在家接受养老服务。

  代表们建议,政府应该加快“社区托老所”建设,引导社会资本从事投资、建立社区医院与社区托老所直通的医疗服务通道,并倡导志愿者参与社区托老所的服务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廖晓钟等13位代表提出要加强老年人心理健康的社会服务,认为“精神关爱”是老龄服务事业发展的新方向,应对老年人的尊严、价值给予关切,并尽可能给予情感支持和心理慰藉,建议制定老年人心理社会服务或精神关爱行动纲要,制定相关服务的标准,并在财政上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以及建设志愿者和社工机构,发挥研究机构和大学心理研究咨询专业人员的作用。

  本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陈荞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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