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再一次申明的是,惩戒不是必需的教育手段。
近日,湖南一初中生遭体罚住进ICU的消息,让很多人揪心。
这则消息源于网友发布的一则帖子。发帖人称其子刘某诚被班主任罚做200个深蹲,之后又被体育老师要求参与课堂训练,导致身体出现不适住院。据大风新闻报道,此前,刘某诚被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肝功能损伤以及过敏性皮疹,并下达病危通知书。
据最新消息,宁乡市教育局回应称,涉事刘同学目前恢复良好,无生命危险。宁乡市教育局已对泉塘中学的校长、涉事教师作出停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核查。
湖南长沙一名男老师用三角尺将一9岁女孩头骨打碎,导致生命垂危的悲剧才刚刚过去,又有学生因被罚200个深蹲病危,教训何其惨痛,理应得到足够重视,无奈体罚现象依然存在于校园之内。
关于教育惩戒的边界,2021年3月1日,全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已经予以清晰界定,其中第十二条就规定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可见,连续做200个深蹲,已属于“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之列。但类似“深蹲”这种“隐形体罚”仍处在对体罚认知的灰色地带,有些教师甚至还认为,这不算“体罚”。
惨痛的教训摆在眼前,再一次警示,“深蹲”这种隐形体罚,如果强度过大,也可能造成巨大伤害。需要再一次申明的是,教育孩子有很多种方法,惩戒不是必需的手段。当下,直接的、暴力式的体罚已被明令禁止,对于诸如过量运动类隐形、非直接施加的体罚,仍需保持足够警惕。
教师的惩戒权,绝不能任意使用。在这方面,学校、教师、家长需要形成普遍共识,共同抵制体罚,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守护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