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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警分别获刑25年23年(图)

   日期:2023-11-24 00:04:42     来源:互联网    浏览:15    
核心提示:11月21日,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于7月31日开庭审理。宋氏四兄弟,两警两匪,老大宋彦彬和老三宋...

【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审宣判】11月21日,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案于7月31日开庭审理。

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审宣判 两警分别获刑25年23年

洛阳宋氏四兄弟涉黑案一审宣判

宋氏四兄弟,两警两匪,老大宋彦彬和老三宋彦庆自1990年代就成为洛阳盗墓圈的知名人物,老二宋彦海和老四宋彦洪则是警界人士,其中宋彦海曾任洛阳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孟津县公安局长,宋彦洪曾任洛阳市刑警支队民警。

2002年12月,公安部在接到举报后牵头成立“12.10”专案组,调查宋氏兄弟犯罪集团,并于2003年1月启动专案抓捕行动,宋彦彬和宋彦庆是重要抓捕对象。但是,本应是绝密的抓捕行动泄密,宋彦彬和宋彦庆均未在此次抓捕行动中落网,专案组随之也被解散。2021年12月2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四兄弟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宣告案件重启。

判决书显示,“宋家老二”宋彦海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盗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洗钱罪、伪造身份证罪共计16宗罪,合并有期徒刑84年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3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

“宋家老四”宋彦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倒卖文物罪、组织卖淫罪、妨害作证罪、洗钱罪、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共计7宗罪,合并有期徒刑45年2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判决书显示,除了宋彦海和宋彦洪,该团伙另有39人获刑。“宋家老大”宋彦彬和“宋家老三”宋彦庆二人均在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 1991 年开始,宋彦彬、宋彦庆兄弟二人开始在河南省洛阳市及周边地区伙同他人实施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违法活动,并通过发工资、购买摩托车等手段拉拢被告人陈兵、何建康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宋彦彬、宋彦庆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被告人宋彦海、宋彦洪与宋彦彬、宋彦庆系同胞兄弟关系,在此期间多次参与宋彦彬、宋彦庆违法犯罪活动,宋彦海还利用其在警校、公安系统任职的便利及影响,为该犯罪组织的发展提供庇护,在宋氏四兄弟中逐渐成为决策者。

2003 年公安机关对宋氏兄弟犯罪组织进行打击时,由于组织背后“保护伞”的庇护,该犯罪组织未被彻底铲除。宋彦海、宋彦洪为了犯罪组织稳定,通过实施贿赂、妨害作证、窝藏、包庇等违法犯罪,帮助宋彦彬、宋彦庆逃避或减轻了刑事处罚,对犯罪组织进行整合重组,将组织资金通过以公司化运营模式入股餐饮集团、矿山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及民间放贷等行业领域,完成组织漂白转型, 在此过程中又先后组织实施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洗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宋氏四兄弟以血缘为纽带建立的家族犯罪组织,自上世纪九十年代逐渐形成、发展,到2021 年被打掉,存续时间长达二十余年之久。在组织发展壮大和漂白转型演变过程中,组织成员多达三十余人,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基本稳定,其中部分组织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追随时间在二十年左右。

此前报道

洛阳“宋氏四兄弟”团伙背后:

多年前的部督文物大案为何搁浅

2021年12月2日,“平安洛阳”发布消息称,河南省公安厅“9·16”专案组公开征集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在上述通告发布的前一天,洛阳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洛阳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宋彦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彦海即上述洛阳“宋氏四兄弟”中的老二。

洛阳官方连续两天发布的消息,让2002年的那起公安部督办特大文物案再次引起关注。

据《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报道,2002年,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华侨”密信,举报洛阳宋彦彬、宋彦庆兄弟大肆走私文物,所藏文物“远远超过了洛阳市文物博物馆。”当时,公安部门组织力量侦办此案,但当案件侦办进入关键时期,专案组成员纷纷被查,该案搁浅。

而随着背后涉事官员相继被查,当年宋氏兄弟走私文物案背后的秘密将渐渐清晰,该案是否会重启调查,备受关注。

专案组成员“都出了问题”

2002年的那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文物案,被称为“12.10”案。

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当时,公安部收到一封匿名的“海外华侨”密信,举报洛阳宋氏宋彦彬、宋彦庆兄弟大肆走私文物,“小小的宋家兄弟所私藏的文物,数量之多、品位之高,竟远远超过了洛阳市文物博物馆。”

报道称,以这封信笺为线索,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刑侦局密召河南、广东两省公安厅的领导进京,随即下令两地侦查部门迅速组织侦办力量,彻底查清河南洛阳经由广东向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走私倒卖文物的特大犯罪团伙。此次专案,即以“12.10”命名。

随后,时任洛阳市公安局长张太学,带领一个由百余人组成的办案队伍,开展侦破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2003年1月13日晚,在经过侦查后,洛阳市公安局发起大规模抓捕行动,并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追查。当年一年里,专案组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其中重要涉案犯罪嫌疑人43人。通过到案人员交代及证据固定,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犯罪案件161起,缴获各类文物565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144件,查冻主要涉案疑犯赃款赃物、房产及有价证券等,价值700余万元。

截至2004年初,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人员27人(另案处理已判决11人),经劳动教养部门批准劳教16人。

报道称,“12.10”专案组当时认定,以洛阳人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为首的文物犯罪集团,形成了四层体系的盗卖网络:

第一层以洛阳郊区、孟津、偃师的部分农民为主,负责盗掘古墓葬。第二层以识文物、懂交易的倒卖文物犯罪人员为主,负责组织盗掘古墓或收集“圈外”文物。第三层是集团首犯宋彦庆、宋彦彬兄弟。他们为第二层人员提供活动经费,疏通文物通道,建立固定的文物倒卖体系,组织倒卖文物犯罪活动。第四层以广东文物贩子为主,他们与宋氏兄弟形成较为固定的文物“生意”关系,同时与境外走私犯罪分子联系,进行文物走私,致使大量文物流失海外。

不过,该案当时并没有侦办彻底。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正当此案进入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准备“收网捞鱼”时,专案组成员全部“有问题”了。他们有的被调离,有的被“双规”,“12.10”案也因此被搁浅。

部督文物大案搁浅

警方第一次展开大规模抓捕行动时已出现蹊跷。2003年1月13日晚的大抓捕,本来是一次绝密行动。但是当晚,列为抓捕首要对象的宋氏兄弟却双双漏网。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专案组后来发现,宋氏兄弟在闻风逃跑时,其同车逃犯何健康竟与局里缉私大队一位领导频繁通话。而在此之前,宋氏兄弟还多次与这位领导一同出境。

专案组还注意到,当时,宋氏兄弟四人身份特殊。宋彦庆在家排行第三,宋彦彬是其大哥,两人从事文物犯罪活动。而家里的另外两位亲兄弟则均为洛阳当地警员。老二宋彦海时任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局长;老四宋彦红,原为洛阳市刑警支队民警,2004年调入洛阳市公安局新成立的禁毒支队任职。

《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称,办案人员怀疑,涉案的宋氏兄弟蹊跷漏网,与在当地警方任职的宋彦海兄弟不无关系。

与此同时,对于“12.10”专案组的“不撤自销”,专案组成员认为与当年在河南省纪委任职的王文海有关。

王文海早年当过铸石厂工人,国企政工科干事,仕途履历多是在河南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历任河南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司法厅厅长等职。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1年7月曾报道,2004年3月前后,河南省纪委突查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小金库”。受“小金库”问题影响,“12.10”专案组成员中的尤益民、李小选、张建岳被调离原单位,专案组也因此搁浅。

王文海2011年曾被举报肇事逃逸找人“顶包”,对此王曾说,他就是查办了当年的“小金库”案,因此得罪了举报人。资料显示,查“小金库”案时,王文海正任河南省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称,当年“12.10”专案组成员中的一名警察称,当时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查到王文海与洛阳重量级盗墓贼相勾连,干了一些违纪违法的事情。很快王文海亲自出马,利用职权把专案组给拆散了。

据奇闻事件报道,正当洛阳民警调查12.10案时,河南省纪委开始调查洛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小金库”。纪委调查显示,1994年至2004年的10年间,该支队共存有总额1600多万元的账外资金。针对“小金库”,2018年,洛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奇闻事件采访时说:“这是一个体制遗留问题。当时管理不严,全国很多公安局都是这样做的。这些钱经过队里的会计操办,都用于办案了。”

“小金库”问题被查后,“12.10”案核心成员10余人均被调离公安系统,其中时任洛阳市公安局长张太学被调至河南省防空办;副局长李小选被调至洛阳政法委任副县级巡视员。公安部督办的文物大案“12.10”案随之搁浅。

2021年7月14日,河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河南省司法厅原厅长、党委书记王文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警方公开征集宋氏四兄弟犯罪线索

最终,“12.10”案中的盗墓团伙仅有数人受到制裁,其中宋老三宋彦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但只过了两个月,就被保外就医。宋老大宋彦彬则一直外逃。

2021年12月2日,宋氏4兄弟的名字再次被提起。河南省司法厅原厅长王文海则被指是他们的保护伞。

当天,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通告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督办要求,河南省委、洛阳市委高度重视,河南省公安厅牵头,调集省厅刑侦总队、洛阳、南阳、平顶山等多市精干力量组成“9.16”专案组,对以宋彦彬、宋彦海、宋彦庆、宋彦洪为首,王文海、曲金华为保护伞的犯罪团伙案件进行侦办。

通告介绍:目前,已抓获宋彦洪等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宋彦海已经被纪委监委留置审查。经初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该犯罪团伙在洛阳市及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和当地经济、生活、社会秩序。

为深挖彻查该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铲除其经济基础及幕后保护伞、关系网,特公布举报方式,请广大群众、知情人、曾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2021年12月1日,洛阳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洛阳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宋彦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洛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据奇闻事件2021年12月1日报道,张太学接受采访时称,“12.10”案的头号嫌犯是宋氏兄弟,即宋老大和宋老三;宋彦海在宋氏兄弟中排行老二。他认为,宋彦海此次落马与“12.10”案有关。张太学说:“我主抓‘12.10’案时,宋彦海任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副局长,他对文物案的实质性干扰不大,干扰最大的还是王文海。宋老二可能在后期帮宋老大和宋老三减轻罪责,例如给宋老三办保外就医。这只是我的推断。”

 
标签: 洛阳,宋氏,兄弟,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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