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能集团)及旗下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65.77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
被执行信息显示,该案件涉及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风险信息显示,目前宝能集团存在74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369亿元。其中,11月以来宝能集团共有9条被执行人信息。
除了此次被执行65.77亿元案件外,最近还有两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标的分别为5.16亿元、76万元,执行法院分别是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此外,宝能集团存在41条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信息、156条限制消费令等。目前宝能集团还涉及法律诉讼11宗,涉案金额8337.51万元,多为劳动争议和借款合同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5日,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姚振华,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限制消费。关联案件流程显示,2021年9月,该公司及集团旗下多家公司被强制执行42亿余元。
此前,网传法院将拘留宝能集团姚振华一事,曾引发广泛热议。11月7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则《查证结果通知书》在网上流传,被解读为“姚振华或被深圳罗湖法院拘留”。通知书内容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对此,深圳市罗湖区法院11月10日发表声明称,近日,该院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并向当事人致歉。下一步,该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