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16年3娃非亲生”案在德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据记者从陈志显处获悉,他当庭提交了新证据——妻子余华(化名)于2022年11月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儿,陪产人就是与她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
12月27日晚间,记者从案件的知情人士处获悉,28日上午法院将开庭审理离婚纠纷案,下午则是当事人和“第三者”的人格权纠纷案。至于女方和“第三者”是否出庭,该知情人士表示暂不清楚。
该知情人士称,当事人的主要诉求是离婚;其次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他们一方认为抚养权应归女方;庭审还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处理,以及这些年三个孩子抚养费的返还,以及精神损失赔偿等问题。
2007年12月,陈志显与余华结婚。2008年余华生下第一个女儿,此后又先后生下了二女儿和三女儿,陈志显一直在抚养。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鉴定结果显示,3个女儿都非陈志显亲生。
陈志显介绍,今年有人告诉他,其妻余华在上饶市某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儿。他把信息告知了代理律师杨律师。随后,杨律师向当地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随后,他和杨律师来到医院展开调查。
相关病例显示,2022年11月,余华在医院生下了一名女婴。病例上有两人的签字:余华、陈杰显。陈杰显还在病例上留下了电话号码,该号码机主系与余华有不正当关系的吴某某。病例载明,吴某某是余华的陪产人。
“也就是说,余华生下了第四胎,陪产人是吴某某,大概率是吴某某冒充我签了字,把‘志’写错了,写成‘杰’了。”陈志显说。
2022年7月5日,德兴市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余华与吴某某有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