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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扔掉孩子捡的钻戒遭失主索赔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争议(快讯)

   日期:2024-01-25 02:15:26     来源:互联网    浏览:11    
核心提示:丢失财物时遇到拾金不昧的人自然是万幸如果拾得人把东西丢了怎么办呢?近日湖北一名男童捡到钻戒却被父母当作玩具丢弃随后失主索赔3万元此事...

父母扔掉孩子捡的钻戒遭失主索赔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丢失财物时

遇到拾金不昧的人自然是万幸

如果拾得人

把东西丢了怎么办呢?

近日

湖北一名男童捡到钻戒

却被父母当作玩具丢弃

随后失主索赔3万元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男童父母:愿意赔偿2万元

据《襄阳晚报》报道,近日,湖北襄阳李女士丢了一枚钻戒,报警后民警通过监控发现被3岁男童小明捡到,于是找到小明父母王某夫妇让其归还戒指。

王某夫妇表示,小明将戒指带回家后当作玩具放在嘴里玩,他们认为该动作比较危险,以为只是普通的饰品,便将戒指丢掉了。

李女士认为,王某夫妇没有尽到对拾得物保管的责任,要求赔偿3万元及精神损失费。

王某夫妇则认为,他们并不知道戒指的真正价值,只是出于孩子的安全考虑,并非故意丢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

1月11日,襄阳市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晓婧透露,李女士当时的索赔态度非常坚决。

无奈之下,王某夫妇来到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在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意见后,王某夫妇当时表示会配合公安机关调解,愿意在2万元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捡到的物品一定要上交到有关部门,“因为它是私有物,捡到的公民有保管的责任。”

路边捡到物品

能不能直接丢弃?

对于李女士索赔3万元

许多网友觉得不能接受

有网友认为

“要是故意不归还

失主可以起诉

但人家不知道价值扔了

凭什么要赔偿啊?”

“你自己没保管好啊!”

还有网友认为

家长不是内行人不懂行情

把钻戒扔了也很正常

现在却要赔偿?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拾得人要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本事件中,王某夫妇对遗失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故意将戒指扔掉,造成戒指毁损、灭失的,需向失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兰安律师表示,此事件中,失主自己本身也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要求男童父母照价赔偿的法律依据并非十分充足。

许多人会认为

捡来的东西扔掉了

自己也没占什么好处

凭什么还要赔?

事实上

捡到财物又丢弃后

被索赔成功的案例并不少见

此前,福建泰宁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遗失手机而引起的纠纷。丁某在骑车时不慎将手机丢失,随后通过手机定位的线索确定手机被廖某拾得。

而廖某坚称,该手机被其捡到后发现部分功能损坏而丢弃。丁某将廖某告上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廖某赔偿丁某手机款4200元。

律师提醒

拾金不昧、义务返还

在大多数人眼里似乎成了

拾得物品的人理所当然的义务

那么

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违法吗?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

又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晓婧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对市民而言既是道德约束,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捡到东西不还给失主属于违法行为。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侵犯了失主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要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即非法占有代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拒不归还的,视财产价值可能会涉嫌构成侵占罪,结合侵占人的具体行为以及相关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罚金。

如果大家

发现较为贵重的物品

则需谨慎拾取

以免引起纠纷

 
标签: 父母,孩子,钻戒,失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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