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因为园区被毁,企业失去了经营基础,资金链完全断裂,被迫遣散了大部分员工与常用的农民工,只能靠股东借款以及偶尔请临时工,尽最大能力去保护那些珍稀的竹资源。几年来,我们这家民营企业苦苦支撑,几位股东散尽家财,现在已经到了精疲力尽、无以为继的地步了。”
2023年3月,62岁的云南民营企业家、普洱亚洲竹藤博览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竹博园)董事长张兴波向经济观察网记者慨叹。
张兴波所在的竹博园公司,是2012年由云南省从广东省招商引资而来,落户在普洱。随后几年,他们在普洱种植各类竹子超过7000亩,涉及品种600多种,被誉为亚洲最大的竹子博物馆,为国内外诸多生态研究机构及保护组织所关注。
但是2016年,随着一条高速公路的建设,竹博园的命运,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征地补偿 第一次评估价值逾2.64亿元
1961年出生的张兴波,高中毕业后就进入林业系统工作,与竹子打了四十多年交道。2012年,云南省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从广东引入竹博园项目。次年,竹博园公司在普洱市注册成立。张兴波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张兴波介绍,此后的五年间,竹博园公司直接的资金投入超过5000万元,并且还自己培养种植了数量极为庞大的各类竹子,以及其他苗木、花卉等诸多植物。
“我们在园区里种植的竹子超过7000亩,引种了国内外竹类品种54属600多种,其中有70多种是珍贵、珍稀品种,并且有4个属11个种填补了中国竹种资源的空白,这获得了包括国际竹藤组织在内的众多国际国内机构的授牌和认可。”张兴波说。
然而,到2016年5月,思澜高速公路(普洱市思茅区至普洱市澜沧县)开工建设。这条高速公路需要经过竹博园的园区,占用园区土地,及去除部分植被,以进行勘探、临时道路及隧道等工程建设,因此涉及到要向竹博园公司的补偿问题。
同年6月27日,思茅区政府发布征地预公告;12月,思茅区政府与竹博园公司协商约定,“(思澜)高速公路主线和施工便道路需要征收普洱竹博园项目部分区域苗木和设施先评估后协商解决”。
次年2月,思茅区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和竹博园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预备占用土地上的花卉、苗木、竹子等进行现场清点,并签字确定损毁的苗木品种和数量。
2017年4月7日,思茅区政府和竹博园公司从5家备选单位中,共同选择了云南乾盛司法鉴定中心(下称:乾盛鉴定中心)进行评估鉴定。
委托协议中注明,思茅区政府和竹博园公司共同委托乾盛鉴定中心对“普洱亚洲竹藤博览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园区内因修筑思澜高速公路施工规划占用区域内的地上附着物(原始林木除外)进行价值评估鉴定,对此次施工可能造成的综合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双方同时明确本次鉴定用途为:“证据保全;赔偿依据”。
思茅区政府、竹博园公司、乾盛鉴定中心三方共同对竹博园园区因修建思澜高速公路将被占用的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并对该区域内的竹木、花卉进行了清点签字确认,三方确认将被毁的苗木数量有800多万株,其中竹子类的品种有608个。
2017年6月20日,乾盛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乾盛司鉴字{2017}第1051086号),鉴定“(将被占用的)规划区域内各类植被的实际价值评估为人民币221,760,000.00元;珍稀苗木移栽费用预算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规划施工区内景观工程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6,930,000.00元;竹博园预期收益价值评估为人民币14,400,000元。上述各类鉴定资产评估总值为人民币264,090,000.00元(即2.6409亿元,记者注)。”
该《司法鉴定意见书》还提到:
“修筑高速公路项目,会对竹博园园区内的自然植被、水源、大气、土壤等造成直接影响;对目前已经开展的多项科研项目,在施工期间也难于进行甚至被迫中断。另外,竹博园园区内经过施工形成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后,对原有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大部分景观区植被将被移除,景观区上游水源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影响或污染。而景观区现有生态小环境将被破坏且难于恢复”。
对此《司法鉴定意见书》,思茅区政府不予认可。
事后普洱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思茅区政府不认可的理由包括,“思澜高速实际征收占用竹博园规划区面积为509.6亩,司法鉴定范围扩张至867.85亩,超出鉴定范围部分并未得到思茅区政府确认”。
政府单方面委托 第二次评估价值不足842万元
2018年,思澜高速公路的隧道口部分先期施工。
对于这部分施工造成的竹博园苗木被毁情况,普洱造价咨询中心在2018年4月向思茅区政府出具《工程结算书》,确认其价值为277.67万元。
2019年1月18日及同年5月15日,思茅区政府与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林)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补充协议》,委托北京中林公司对思澜公路项目征收竹博园的资产进行新的评估。
事后负责一审的普洱中院查明,竹博园公司未在上述合同和补充协议中签字;同时,竹博园公司也“未在(待征收土地上的)苗木清点表签字确认”。
2019年3月2日,思茅区政府召开该次评估实物量确认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反映,思茅区政府办、区交通局、(思茅区)南坪镇政府、北京中林公司、普洱竹博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除业主(即竹博园公司,记者注)外,参与会议的各方均认可此次调查的实物量,并签字认可。”
同年5月16日,北京中林公司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是:思澜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涉及的普洱竹博园园区内经营的林(苗)木资产损失评估为841.89万元。
“北京中林这个单方面的评估,只评估了林(苗)木的价值,而没有涉及移栽费用、景观工程等其他项目。而且,就是这林(苗)木的价值,乾盛司法鉴定是2.2176亿元,北京中林评估的价值不到它的3.8%;如果加上乾盛司法鉴定中心对移栽费用、景观工程等项目的鉴定评估,总计是2.64亿,这北京中林的评估只相当于它的3%。差距如此悬殊,凭常识而言,这可能么?”
竹博园公司的二审代理人、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胡贵明律师反问。
胡贵明进一步解释:乾盛鉴定中心的数据显示,思澜高速公路路面(不含进场道路、进场道路与高速公路之间的区域、受影响区等)实际占用竹博园面积522.25亩,其中人工种植植物的面积为265.39亩,人工种植景观植物4,676,835株。而《中林评估报告》显示,全部人工种植植物仅248,631株;并且,北京中林公司评估报告里,确定的面积还包括了红线内、右边线至便道间、受毁损区,便道外受影响区,远远大于高速公路路面本身占用的区域。
“也就是说,北京中林公司认定的人工种植植物数量是24万多不到25万株;乾盛鉴定中心清点的数据是467万多株。相当于北京中林公司点的数,也只有乾盛鉴定的5%左右。同时,北京中林公司的评估报告,未载明他们采用何种设备及检测方法;也未说明评估的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及作业场所,还没有清点现场参与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查验数据及资料等等。可以说,北京中林公司的这个评估极其不准确,程序存在重大瑕疵,评估过程的真实性也严重存疑,完全不应采信。”
以常理推断,即使按照思茅区政府承认的“思澜高速实际征收占用竹博园规划区面积为509.6亩”计算,北京中林公司与乾盛司法鉴定中心的评估结果差距也不至于如此悬殊巨大,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2023年3月,经济观察网记者联系了云南省普洱市市政府秘书长陈奇。陈奇在2016年至2021年曾任职思茅区代区长、区长。
他回复称,关于此事的所有资料均在思茅区政府保留,当时分管此事的副区长亦还在思茅区工作,具体需要与思茅区政府联系。
记者亦就此联系了思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文升,以及思茅区副区长陈睿。梅文升在2017年至2022年,曾任思茅区副区长,分管交通等工作,对接竹博园拆迁事宜。
梅文升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尽管第一次请乾盛司法鉴定中心,的确是思茅区政府与竹博园公司共同委托的,但是乾盛司法鉴定中心没有实事求是地去进行评估,“(竹博园被拆迁的区域)没有那么多实物量,而且存在一些违法违章建筑,这也不应该被评估进去。他们的评估结果,是完全不可能通过审计的。而北京中林公司是实事求是地去进行评估的。”
思茅区政府现任副区长陈睿则未有回应记者的采访问询。
先拆除后作补偿决定 竹博园起诉思茅区政府
竹博园公司没有同意北京中林公司的这一评估报告。
2019年10月23日,思澜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在思澜区政府未与竹博园公司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进场施工。
2020年3月20日,思澜区政府向竹博园公司下达强制搬迁令,要求竹博园在五天内将九百多万颗竹类及花卉、苗木全部自行搬离园区。
竹博园称无力执行这一强制搬迁令。
随后,思澜区政府派遣施工队进入园区,对其中的竹子、花卉苗木进行销毁并就地掩埋。
“不仅仅是高速公路本身占压的这些土地,修建过程中的土方填压,清除植被后引发的泥石流冲毁,又损坏了更多的植被和土地。我们原本整齐有序的园区,被分割成多个零散的部分,园区内原有的道路、水电也被破坏,造成管理难度和成本急剧上升,以至于无从管理了。”张兴波说。
张兴波还说,原本竹博园公司有全职员工五、六十人,并长期雇有200来位农民工,但自此之后,被迫大规模裁员,现在全职员工只有10余位,实在忙不过来时,才雇点零星的临时工勉强维持,“我们尽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这些珍稀的竹资源,苦苦支撑,几个股东散尽家财,现在也到了精疲力尽、无以为继的地步了。”
在组织强制搬迁一年之后,即2021年3月15日,思茅区政府作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思澜高速项目涉及竹博园苗木征收补偿的决定》(思政发【2021】20号,下称:“20号补偿决定”),对思澜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征收涉及竹博园苗木给予补偿1119.56万元。
这1119.56万元,即为北京中林公司评估的841.89万元,加上普洱造价咨询中心在2018年4月出具的隧道口部分的评估值277.67万元。
胡贵明律师称,思茅区政府此举是典型的“先拆除后作补偿决定”——2020年3月20日,思茅区政府就将竹博园案涉土地的地上物强制清除,直到2021年3月15日,思茅区政府方才作出“补偿决定”,这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作为民营企业的竹博园公司陷入困境,原因是否确如张兴波所言?思茅区政府“先拆除后做补偿决定”,是否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2023年3月,思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副区长梅文升则对记者表示,当时具体拆迁的工作由思茅区南屏镇政府负责,据他所知,也不存在程序违法之事。
2021年3月25日,竹博园公司向普洱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20号补偿决定”,并判令思茅区政府按第一次评估价的2.64亿元给予补偿等等。
2022年7月,普洱中院一审宣判。
判决书中,普洱中院承认,“竹博园未在委托北京中林公司评估合同和协议中签字,存在一定的瑕疵”;同时,思茅区政府对竹博园“被占压损坏的用水、用电、道路、景观等设施未作区分均不予补偿,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但是,普洱中院仍然认为,“思茅区政府作出的20号征收补偿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判决驳回竹博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竹博园公司向云南省高院上诉。
2023年2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的二审开庭审理。
开庭之后,云南省高院还组织了思茅区政府与竹博园公司进行调解。
2023年3月9日,云南省高院回复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该案二审尚在审理之中。3月17日,竹博园公司的二审代理律师胡贵明亦告知经济观察网记者,此案二审仍未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