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海口一名女子用铁链牵着跪地爬行的男子,还不时用铁链抽打,并当街直播。17日,辖区警方回应称当晚已接到报警,目前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女子牵着爬行男子并抽打和直播
据网友17日中午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海口美兰,一女子用铁链锁着男子的脖子,牵着在街上跪地爬行,女子还不时用铁链抽打男子。另有画面显示,男子脖子上的铁链已被取下,弯腰双手扶在路中央的一个凳子上,女子则用手中的铁链抽打,男子发出哎哟声。
视频中,女子不停地说:“打你,一定要打你,一定要打掉你,噼里啪啦打你。”附近支架上的手机正在直播,女子偶尔会与网友互动。路过的行人和骑电动车的人,纷纷驻足观看,或掏出手机拍照。
3月1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视频中的多家商户,其中一人表示,前一晚她不在店里,但当天早上有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上述场景,“简直是直播无底线了。”
另一商户看了记者发过去的视频后确定,视频中的地点是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和大英路交会处,这样在街上直播会影响交通安全,估计会有人报警。
辖区海府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16日晚已经接到了上述警情,目前正在调查处理此事,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律师认为当事人或受治安处罚
如此低俗直播,该受何种处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主播在公共场合为博取关注吸引流量,公然进行低俗内容的直播,用绳链拴着男子并做出抽打、责骂、侮辱性的举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公开侮辱他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依法做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两人在马路上公然进行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在网络上直播低俗视频是违法违规的,该视频含有一定的暴力因素,容易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直播到网上也会受到相应处罚。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网络信息等”的规定,也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