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CNMO了解,来自江苏的李先生于2021年4月花32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宝马X3。据悉,当时车商表明这辆车不存在重大交通事故,但李先生买回来没开几天就出现多种问题,维修发现该车做过全车油漆维修,梁柱、钣金都曾更换过,出险记录表明这是一辆推定全损的车辆,但当时购买时,商家根本没告诉他。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欺诈事实成立。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夏莹介绍:“当时二手车商承诺这辆车只发生过一些小的交通事故,可能存在一些摩擦,车表面做了油漆等情况。” 销售人员一再表明,这辆车并不存在重大交通事故。
夏莹向媒体表示:“汽修厂的师傅告诉他,这辆车曾经全车都做过油漆的维修,且梁柱、钣金都曾经更换过。李先生去找当时的一个出险记录,发现这辆车曾经出过重大交通事故,并且是一辆推定全损的车辆了。”
李先生认为二手车商构成欺诈,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返还全部车款,并按照购车款的三倍972000元赔偿其损失。
夏莹表示,二手车商主张自己不知道这个情况,但作为二手车商对于经手的每一辆车,都应该要去寻找这辆车之前的保险和出险记录,所以我们推定二手车商对于这辆车的情况是明知而且知晓的。二手车商隐瞒这些车辆真实情况,就对消费者构成了一种欺诈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最终判决二手车商退还车款,并进行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