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张先生反映,20年前和妻子的感情有了矛盾,一气之下离了家,如今想回归家庭却被妻子和3个孩子拒之门外。“孩子连爹都不叫!”,张先生后悔不已。而张先生的儿子告诉小莉,当年父亲翻墙私奔留下兄妹三人,这20年他们很艰难,并且父亲还给小莉隐瞒了事实。通过村委小莉了解到当年男子离家前曾签过协议和保证书。对此,律师也给出了建议,您觉得该如何处理?
河南,平顶山。张大爷在20年前与他人私奔,留下孤儿寡母,20年后他又重返故里,想要回归家庭,却被老婆和儿子逐出门外,他不得已请来调解员,想要修复双方的关系。
张大爷是一个多情的人,在20年前,他虽然已经结婚,也孕育了三个孩子,但是他还是不收心,居然和一个女的私奔了。
当时老婆苦苦哀求他留下来,但是张大爷丝毫没有心软,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直接从窗户跳下来就要离开。
后来大儿子也出来阻拦,希望父亲看在他们三人的面上,回归家庭,可是张大爷却像吃了铁砣一样,非走不可。
然后张大爷的老婆说出了狠话,说他想要离开也可以,那就必须净身出户。
张大爷此时的心早已飞出去了,他根本就不在意这些束缚,于是答应了净身出户。
村民们也都赶来劝阻,给他说了很多道理,但是张大爷依然我行我素,并且在净身出户的协议上签了字。
就这样,张大爷消失得无影无踪,这20年间,从来没有和家里面的亲人联系过一次。
张大爷的老婆含辛茹苦,将三个孩子养大,供他们读书结婚生子,大儿子也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和重担,协同母亲将自己的弟弟妹妹养大。
本来一家人过得和和睦睦的,却被张大爷的突然出现,又扰乱了他们宁静的生活。
张大爷现在好像是孤家寡人,他多次来到曾经的家门外,呼唤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但是对方都没有给他开门,还让他离得远远的。
家已经不是曾经的家了,之前那套破烂不堪的房子,经过张大爷妻子和儿子的努力,变得非常漂亮,不过再也接纳不了张大爷这种人了。
20年前的张大爷朝气蓬勃,20年后的张大爷老态龙钟。这个时候可能没有人会喜欢他了吧?所以才放下身段,想要回归家庭。
不过妻子和儿女们的态度很是坚决,绝对不接纳张大爷。不过大爷还在做最后的努力,他找来了调解员,希望对方帮忙修复他和妻子以及儿女们的关系。
经过多方沟通后,儿子有所松动,他说修复双方的关系不是不可能,但是还得看妈妈的意思,如果妈妈不同意,就请张大爷不要再来家里敲门了,他们另外想办法安顿张大爷。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张大爷20年前私奔,对家庭没有做出任何贡献,儿女可以拒绝赡养他吗?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张大爷现在年岁大了,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固定的居所,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子女们给他赡养费的。
二、张大爷离家20年,对子女们并没有尽过抚养义务,现在还能让他补吗?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由此可见,张大爷的子女们都已满18岁以上,所以也就没有权利再要求张大爷给付抚养费了。
三、张大爷当初抛妻弃子算不算违法?
张大爷在20年前,抛下妻子和孩子,与其他人走了。当时孩子们都还小,还是未成年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
刑法第261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所以张大爷很幸运,当时子女们没有追究他遗弃,不然他哪里还有时间去逍遥,直接就被拘役或者管制了。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