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编剧史航疑性骚扰引发热议。庄志明律师就同事间开黄腔也可能属于性骚扰话题进行解析分析。
这个话题算比较准确的话题,“开黄腔也可能属于性骚扰”,也就“开黄腔也可能不属于性骚扰”,这就对了。
开门见山,性骚扰不是一个很好界定的行为,对性骚扰我们通常考虑以下杂七杂八几个方面:
1、被骚扰者的主观状态,骚扰者的行为违背了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会引起被骚扰者的心理抵触、反感、拒绝等等。
2、骚扰者的主观状态,是出于一种带有性意识的故意,即骚扰者明知自己带有性意识的行为可能违背被骚扰者的主观意愿,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骚扰者的客观行为,骚扰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即积极主动的言语、身体、眼神或某种行为、环境暗示等;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即利用权力关系、从属关系使被骚扰者按照其意志去行为。
通常主要是综合这几个方面考虑是否构成性骚扰行为。
所以,如果骚扰者的行为很黄很猥琐,但”被骚扰者“很惬意,很乐意,则不属于性骚扰。再有”骚扰者“的骚扰并非其主观意识,例如现在景区人潮汹涌,在拥挤中男生的肩膀无意中触及陌生女性的胸脯,也不构成性骚扰。
所以是否性骚扰不是光看外在行为表现形式,要结合主客观等多种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显而易见,性骚扰的行为不仅仅是咸猪手,语言或者图文并茂都可能是性骚扰的方式,前文提及的”不作为“有时也是性骚扰的方式,限于篇幅本文不展开。
开黄腔属于语言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此属于性骚扰的方式。但同时仍然要结合其他主客观方面因素考量。你情我愿的开黄腔不构成性骚扰,你想得、我乐得的开黄腔不是性骚扰。需注意的是基于上下级、从属关系的,即使被骚扰人没有明显的拒绝,但其不拒绝是出于心理畏惧,此骚扰也属于性骚扰。
另外,性骚扰要求具体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在公共场所(特别电视节目)公开谈论两性话题、讲黄色笑话、爆粗口等,只要没有明确指向某人,都不应当视为性骚扰,此为缺德、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另说。必须强调的是,行为人在作出骚扰行为时虽没有指名道姓,但是通过与其他信息结合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应当视作有特定对象,可认定其构成性骚扰。
再补充一点,性骚扰从民法典条文规定上看,没有限定在男对女一种情形,照此,男对女可构成性骚扰,女对男一样可构成性骚扰,不仅仅是异性之间可能构成性骚扰,同性之间也可能构成性骚扰:男对男,女对女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最后还得说一个,在地理上的可视范围内,男性对女性的隔空自撸也是可能构成性骚扰的,甚至触及违反治安管理的猥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