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州天河“1.11”车祸受害者家属表示,他们接到法院通知称,该案被告温庆运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5月6日,多位广州天河“1.11”车祸受害者家属向记者表示,他们接到法院通知称,该案被告温庆运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该案受害人家属称,他们已于近日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载明,被告温庆运接受审讯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撞人是临时起意,没有提前筹备,“开车到路口看到人群,就想释放心中的不满”。温庆运的辩护人曾为其申请做精神鉴定,遭到驳回。
【此前报道】
1月11日17时25分,广州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5死13伤。接报警后,广州交警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伤者。涉事司机(男,22岁,广东揭阳人)被警方控制。
1月14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4月18日,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温庆运被判处死刑。一位旁听过此次庭审的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在庭审中,温庆运未有明显情绪波动,较为平静,说话很少,也未解释事发当日为何作出如此疯狂行为。此外,温庆运未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等道歉,仅说了一句“后悔”,但未具体说对什么感到后悔。
该受害者家属透露,在撞人事件中,他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这对整个家庭的打击非常大。当听到温庆运被判处死刑时,他的“心里才稍微好受些”,家属普遍的诉求是“最低是死刑”。据了解,事发后,受害者家属未和温庆运的家属接触过,对方也未承担相关费用。目前,部分受害者家属已提出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