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再次离婚女儿选择和继母生活 子女已满八岁应尊重其意愿(图)_网络热点_资讯_天路之家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生父再次离婚女儿选择和继母生活 子女已满八岁应尊重其意愿(图)

   日期:2023-05-09 00:18: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贸易网    浏览:12    
核心提示:近日,甘肃天水一起离婚纠纷引热议。生父再次离婚女儿选择和继母生活,女儿称她对我很好,像妈妈又像朋友。法院表示:子女已满八岁,应尊重...

近日,甘肃天水一起离婚纠纷引热议。生父再次离婚女儿选择和继母生活,女儿称“她对我很好,像妈妈又像朋友”。法院表示:子女已满八岁,应尊重其意愿。

近日,甘肃天水。一男子再婚后带着与前妻生育的女儿丁某,和妻子共同生活。2016年男子至非洲打工,打工期间丁某由继母及继母的父母抚养。2021年6月男方回国,女方拒绝与其共同生活,双方自此开始分居。2022年1月7日,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男方离婚。审理中,法院征询了丁某的意见,丁某说到:“我和妈妈关系处理的很好,妈妈既像妈妈,又像朋友,如果爸爸妈妈离婚,我愿意随妈妈一起生活。”法院判决,男方的未成年孩子丁某由继母抚养。

生父再次离婚女儿选择和继母生活 子女已满八岁应尊重其意愿

 
标签: 生父,离婚,女儿,继母,生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天路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天路之家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zg.tianlu58.com/news/wfmy7175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SiteMap  |  粤ICP备13065087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天路之家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wfmyw@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