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点开直播间,发现正在卖货的竟是“杨幂”“迪丽热巴”等一些当红女星。仔细观察后才发现,这些带货的“明星”,实际上只是使用了AI实时换脸技术的普通主播。
记者注意到,有商家推出“AI换脸视频”套餐,其售价高达每月1万元。该商家宣称,其技术可以“用AI换脸来拍电影”。一家出售“AI换脸特效插件”的商家告诉记者,他们只卖软件,但不接单“代做”。软件售价数百元,对电脑配置有一定要求,购买后使用者只需更换素材照片,软件就能自己运行完成“换脸”。这款软件不仅能对图片进行换脸,也能在视频上换脸。上述软件使用最先进的网络架构算法,非普通程序可比。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主播利用AI换脸技术,通过模仿外表和形象,伪装成为明星本人在直播间带货,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还使用了他人姓名,则同时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除此之外,如果带货过程中有故意丑化或者损毁的情形,导致被换脸明星的社会评价降低,则涉嫌侵犯明星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