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央行颁布了一项新政策——《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核心内容是取消了全国范围内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的下限规定。
该通知赋予了地方更多自主权,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依据因城施策的原则,协同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考量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及政府的调控导向,自行决定是否为所辖城市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设置利率下限,以及设定的具体下限标准。
在此政策框架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责任变得更为灵活而具体。它们需参照各自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设定的利率下限(如果有的话),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为每笔住房贷款设定合理的利率水平,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来源:北京商报)